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2017年招生简章
发布人:继续教育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8-10   浏览次数:99

    根据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制订的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皖考委〔20142号)文件精神,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我院于20149月成立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为有志于继续学习深造、提升学历的在校学生提供自学考试助学服务。考生只要经过系统的学习,完成报考专业的所有科目考试(含实践考核)并合格,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即可申请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注:考生申请本科毕业时需获得专科或以上学历文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一、招生对象: 2017年我院录取的各专业新生。

二、学习方式: 利用课余时间上课。一般情况下,在本服务中心学习年限为两年,如两年内未通过相关课程,可提出申请,延长助学年限。

三、助学的优势:

        考试通过率高  学习服务中心的学生,所学课程的平时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核总成绩。每年享受3次考试机会(社会考生每年只有2次考试机会)1月、4月和10月。英语和高等数学可以用其它同等学分的科目替代。

        毕业时间缩短  学习服务中心的学生,在校期间自考科目全部通过,当年专科毕业同时就能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可以参加当年研究生入学考试。

        自愿选择专业  考生可报考自己喜欢的专业,不受现学专业限制。

        社会认可度高  自学考试公信度和社会认可度高。自学考试毕业生列入就业管理范围,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自学考试成绩终身有效,在校未能完成自学考试学业,毕业后可继续参加自学考试。

    四、招生专业:

        安徽财经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会计。

        安徽工程大学:*艺术设计。

        合肥工业大学:*工程造价、*汽车服务工程。

       (:实际开设专业视学生报名情况而定,报名人数低于30人的专业今年将不开设。)

    五、收费标准

        执行安徽省物价部门所核准的学费标准。目前收费标准为1400/年(其中标*号专业目前收费标准为2000/年)共收两年。

六、联系方式

    咨询地点:综合楼940办公室联系人:朱老师 13966712980蒋老师 1813362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