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上隶属于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业务上接受安徽省教育厅指导。
学校有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563亩,主校区坐落于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淮海大道300号,另有南校区位于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耕耘路158号。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资源丰富,软、硬件条件齐备,教学设施先进。
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依托学校母体资源及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等资源优势,紧跟时代特色和用人单位需求,设置12个专业面向社会招生。
二、招生形式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国家承认学历(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生参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成人高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录取。
三、教育教学模式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
1.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依托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等教学平台,采取线上教学与面授教学、自主学习与协助学习等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学习形式为“业余”非脱产。课程设置一般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职业能力拓展课等。课程考核由过程性考核(平时成绩)与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相结合。
2.我校高起专专业总学时不少于3000。线下面授教学(含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不少于规定总学时的20%。学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和学生特点,合理确定线上线下学时安排。
四、招生专业信息
我校经教育部备案,批准设立的2023年拟招生专业具体信息如下(备案网址:http://jxjy.moe.edu.cn/admission/index)。详情见附件。
五、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考生原则上应年满18周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一律不得参加报考。
3.持外省身份证报考的考生须户籍系我省或在我省工作。户籍系我省的,须上传户口本照片;户籍系外省在皖工作的,须上传居民居住证照片或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社保机构盖章)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税务部门盖章)的照片等证明材料。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安徽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登录安徽省成人高考唯一官方网址(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http://crbm.ahzsks.cn),了解我省成人高考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情况。其它任何报名网址都不具有合法性。
2023年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缴费时间预计8月底9月初,具体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证件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登录2023年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信息采集、志愿填报、确认本人相关信息,并支付报名费。未经信息采集和确认者,网上报名无效。
请广大考生在报名前仔细甄别网址真伪,若因误登其他网址而耽误报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政治、英语、专业基础课,具体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2.考试时间:2023年10月下旬,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八、录取时间及原则
1.录取时间为2023年12月。届时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http://crbm.ahzsks.cn查询录取信息。
2.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3.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要求办理缴费及报到手续。
九、学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1.我校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皖价行费【2000】311号)收费,文史类每学年1200元、理工类每学年1500元,收费两年半。
2.学费由学生向学校账号缴纳,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学费。
3.我校和经审批设置的校外教学点不强制收取教材费,入学后由学生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推荐书目自愿购买。
十、毕业和学历证书
考生经省考试院批准录取并注册取得学籍后,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报考我校考生务必由本人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平台报名,认真填报个人信息,确保通讯地址和个人联系电话真实、准确。
2.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考生切勿委托中介、他人代为报名。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网址:https://www.cua.edu.cn/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300号
联系电话:0551-62520342。
违规招生宣传监督举报方式:
邮箱:acyjjjc@126.com
电话:0551-62520301
备注:因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文件尚未发布,本简章中的各项规定如有不符合教育部及省教育厅2023年招生文件规定的,一律以教育部及省教育厅2023年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安城院继续教育招生专业.doc